根据我公司湄洲湾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和6号泊位工程建设需求,拟开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现就该项目进行询价,特邀请贵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湄洲湾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和6号泊位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2、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东吴港区1号。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依据本项目相关基础资料、数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开展湄洲湾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和6号泊位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湄洲湾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和6号泊位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及专家评审工作。 2、项目要求:签订合同后10工作日内完成预评价报告编制。 三、资质和业绩要求 本次询价投标单位应满足: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包含安全技术咨询、安全评价技术服务; 2、参与投标的单位企业业绩、信誉良好,近2年内具有完成3家及以上安全评价或安全预评价的业绩;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人员要求:两人以上取得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含预付款和保证金。本次询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进行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含税)(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含税)。报价方式可按以下《报价表》进行填报。本次报价应包含从投标到报告完成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调查费用、编制费用、人员差旅费、会议评审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我公司不因相关不确定因素影响而调整总价。报价单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由报价单位自行考虑(应考虑税率变动影响)并填写在报价表。根据收到的报价材料,若存有不明之处,我公司可能会要求你单位作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低者为项目最优候选人,依次排序。 五、你单位可将投标报价文件和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相关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等材料密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7月11日10:00前送达(或邮寄,快递备注项目名称)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党群部,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相关文件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来电咨询。 邀请人: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湄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东吴港区1号 邮 编:351152 经办人员:吴先生(电话:0594-5915074) 邮寄接收人:马小姐(电话:0594-591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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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