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公司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号、5号和6号泊位工程填海竣工验收需求及《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号)的相关要求,拟开展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号、5号和6号泊位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技术咨询工作,现就该项目进行询价,特邀请贵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号、5号和6号泊位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技术咨询 2、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东吴港区1号。 二、项目内容及工期 1、编制单位应按照《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开展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及报告编制、评审等工作,并协助业主单位完成填海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项目工期:30个自然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召开会议评审,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单位通知为准。 三、报价与评标 本次询价采用包干总价方式进行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万元(含税)(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含税)。报价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1、具备有效期内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乙级资质证书。 2、近3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技术咨询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并提供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项目专家组意见及验收合格的函(复印件)。 报价方式可按以下《报价表》进行填报。该项目费用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报告修编、报告评审会务等一切费用。报价单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由报价单位自行考虑(应考虑税率变动影响)并填写在报价表。根据收到的报价材料,若存有不明之处,我公司可能会要求你单位作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低者为项目最优候选人,依次排序。 四、你单位可将投标报价文件和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等材料密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12月27日10:00前送达(或邮寄,快递包装外备注项目名称)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党群部,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相关文件及资料请及时来电咨询。 邀请人: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湄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东吴港区1号 邮 编:351152 经办人员:吴先生(电话:18350235717) 邮寄接收人:马小姐(电话:0594-5915069)
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湄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 12 月20日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号、5号和6号泊位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技术咨询
备注:报价单位应再附报价明细文件。 我公司郑重承诺能履行报价邀请函中所有的工作要求内容,并能按期且配合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
报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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