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一次性餐具询价书

            

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对2024--2026年度一次性餐具进行定点采购商询价,现欢迎符合条件商家对所提供的项目进行报价比选。

1.询价内容:

食堂日常使用的各类一次性餐具及其他相关物品。

2.报价商家资格要求:

1)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的经营场地,经营品种齐全,并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具有报价书所要求的标的物经营资格;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企业,建议不要参加比选。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报价内容的要求:

1)为方便报价比对,我司将常用一次性餐具制成清单,请贵公司根据自身实际价格填写《物资采购询价表》(附件一)。

2)所采购物品若无特殊说明,须保证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质量在同类产品的中上水平,在其生产、制造过程中各项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

3)报价人须对《物资采购询价表》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所有响应内容不得手填。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价格须一次报定,且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4)确定报价人应保证对后续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有问题的货品免费提供包换或退货服务,及时按询价方要求配送到公司指定仓库,送货所产生的车运费、人工费等由报价人自己承担。如未按照询价方要求配送,产生的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5)按照报价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等,否则视为废标。

4.本次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截止20244月1817:00,报价人应将《物资采购询价表》及相关文件全部加盖公章,在此时间点前密封送达或邮寄(请务必使用顺丰或EMS邮寄)送达至我司,逾期收到恕不接受。请在文件或邮件表面上,备注一次性餐具报价书字样如无备注字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朱先生,联系电话:0594-5915084,收件人信息详见第8点。

5.成交原则:根据评标准和方法(附件二)确定成交供应商。

6.各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我司不负责向各报价人解释评定办法及结论所有递交的报价文件一律不退回。我司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7.我司有权与成交供应商确定产品供应试用期,如在试用期内产品无法满足我司需求,则我司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作。

8.邀请报价人: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东吴港区1号

人:党群部监察室

联系电话:0594-5915069   

 

 

 

 

附件二:评选标准和方法

1、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物资采购询价表、塑料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塑料制品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2、如报价人非塑料制品生产厂商,无法提供报价人所属的塑料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塑料制品检验报告等的,则提供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物资采购询价表并加盖公章,需提供供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销售委托书、塑料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塑料制品检验报告,以上4份材料需加盖供货厂家的公章。未完整提供上述材料一律以无效标书处理。

3、满足以上条件的询价书,以物资采购询价表中的合计金额权重价格最低价为我公司采购商(权重价格为我司评议报价表时使用,不在报价书中体现)。

 

附件一:物资采购询价表.xls


Copyright@2008莆田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闽公安备 35010202000294号 闽ICP备160364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