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我司需开展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工作,特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二、报价方式: 1、各单位按照我司要求进行报价,所报价格须为含开具增值税发票费用的总价,并注明其中所含税点。 2、参与报价的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并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为保障产品的可靠性,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应产品的样品及合格证。3、以上要求,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否则报价无效,请谨慎报价,若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我公司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3、报价材料: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4、报价采用密封报价形式。报价材料寄送至: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东吴港区1号,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收件人:马小姐 电话:0594-5915069 传真:0594-5915075 报价时间2021年3月25日-3月31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5、我司中标单位合同期为一年,若有意向参与本次报价,请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吴先生,咨询相关事宜及询价文件。 三、其他: 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检测结束后,中标方需开具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在收到发票后采用电汇或现金的方式进行支付。 2、招标方采购小组成员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在各项资质均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成为最优供应商。 3、招标方不负责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未中标文件,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四、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东吴港区1号 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邮 编:351152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94-5915056 手机:18039089028
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