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邀请函
一、服务采购的标的物及技术要求
标的物:本次生产用柴油服务采购为有效期为两年的柴油供应服务(含柴油供应、柴油运输到询价方规定场地及柴油装卸服务)、生产设备加油服务及加油站管理服务采购。
供应服务的柴油技术要求:柴油为0号柴油,技术标准需满足《车用柴油》GB 19147-2016标准要求,排放标准为国Ⅵ标准,品牌为中国石化生产的柴油。
二、报价方式
报送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东吴港区1# 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采用EMS快递密封报价形式。
三、报价内容
3.1报价单位必须具有加油站经营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价的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主要负责人》证件复印件,业绩及证明,拟派遣人员及资质清单,报价表,授权委托书(如有)、响应偏差表(如有)、柴油出厂检验报告、所派遣人员的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业人员《操作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人员》复印件等。报价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2生产用柴油服务(柴油年采购量约30万升)报价包含柴油供应服务费(含柴油价、运输费、装卸费)、生产设备加油服务费(含人工费)、加油站管理服务费(含加油站管理费、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培训费等)及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费用。按要求填写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响应偏差的应注明偏差内容及范围。
3.3报价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3.4报价函应包2020年的中石化0号柴油《石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加盖公章(可提供多份,但至少提供两份)、(检验报告包含但不限制于以下内容:硫含量、水含量、闪点等3项内容)。
四、其他要求
4.1供应商在报价时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得低于询价的技术要求。询价单位柴油年采购量预计为30万升。
4.2按照服务要求,供应商只能提供按询价文件要求的一份报价方案,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方案,报价方不予采纳。
4.3 本生产用柴油服务为询价单位内部使用,严禁中标单位私自利用询价单位现有加油站对外销售或营业柴油业务、严禁在本加油站开展汽油等相关一切业务。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4报价方每次转运柴油到询价方时,出库单必须随车提供给询价方的技术设备部,用以备查柴油的出处及运输过程中的油品质量安全。因油品质量问题导致询价方车辆机器损害的,报价方应赔偿询价方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4.5交货期: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两年内,每时每刻均需保证询价单位油站内有足够多的柴油,不得出现断供现象,因此影响询价单位正常生产运营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全额赔付。
4.6付款方式:由报价单位将柴油运送到询价单位油库,并罐装到报价单位的油罐内。服务价格按询价单位生产车辆加油当日官方挂牌价(福建省发改委)核算,下月初形成账单,经询价单位核对无误后,报价单位提供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单位60天内支付该笔款项。
4.7询价方定期请计量所对加油机进行检测,并由计量所出具检验合格证,中标方可在现场见证。
五、本次询价评审由询价单位采购小组成员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评审,采购小组成员将根据商务服务、技术及管理服务部分和报价部分进行评分,其中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最优供应商;若最终综合得分最高且相等有2个及以上的供应商,则按照报价部分得分最高为最优供应商;若最终综合得分最高且相等有2个及以上的供应商,且报价部分得分相等的,则由询价方的采购小组成员以抽签的方式从最终综合得分最高且相等的供应商中确定最优供应商。
若报价方无法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主要负责人》中任何一份证件的视为无效报价,否决其投标资格。
若未响应该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否决其中标资格。
若发现报价单位提供的材料作假则视为无效报价,否决其中标资格。
六、询价人不负责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报价文件。
七、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八、该服务采购询价文件解释权归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九、联系方式:
电话: 0594-5915097 联系人:郑梁
(若有意向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可向我公司郑梁联系,咨询相关询价事宜及询价文件)
十、报价资料递交方式
采用EMS邮寄形式(封面备注“柴油”字样)。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东吴港区1#,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党群部。
收件人:马春彩 电话:0594-5915069 传真:0594-5915075
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9:3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