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价 邀 请 函 根据我公司港口设施维护需求,拟对东1#、东2#泊位港池水域清淤维护施工组织询比价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 一、建设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东吴港区东1#、东2#泊位港池清淤维护工程 2、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东吴港区1号。 3、项目概况: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东2#泊位工程,其中东1#泊位停泊水域设计底标高-19.5m,东2#泊位停泊水域设计底标高-15.7m,回旋及连接水域设计底标高-15.8m,以上标高均为东吴理基。本次工程清淤扫测标高以2020年3月扫测报告为基础,清淤工程量40505m3(东吴理基),工程量分布图详见附件一。 二、相关要求如下: 1、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要求清淤至设计底标高,清淤超宽超深工程量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在投标价中考虑,超深超宽工程量不再另行计算。 2、施工单位负责合法合理清淤和抛泥等相关环保事宜,不得违法乱倒乱卸,否则所有相关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3、施工期间不得影响我公司正常生产,如遇生产需求,施工单位应无条件避让,施工单位可综合考虑我港区生产情况的影响,进行合理投标报价。施工期暂定为30天,如遇生产避让情况,经业主书面同意后可适当增加工期。 4、施工完成后,我公司将在15天内安排第三方测量单位进行验收测量,如未能满足验收要求,测量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支付,并继续清淤直至工程测量合格。 三、本次工程为包干总价合同,报价单位须按《东吴港区东1#、东2#泊位港池清淤维护工程报价表》进行统一报价,税金按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填写,本次评标以施工单位填报的综合单价扣除税金后的评标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评标价=综合单价/(1+税率))。本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7.45元/m3(含税价)。 四、施工单位报价时应自行考虑所需人、机、料和其他相关费用(运杂费、二次搬运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并应充分考虑材料的市场价格差价及施工期间材料等有关费用的上涨因素和可能有的政策性调整。同时,施工单位应自行负责相关施工证件的合法办理,确保施工期间不违法违规,否则造成的所有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贵单位可将投标报价文件和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施工企业资质等材料密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03月26日9:00前送至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党群部。本项目相关文件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来电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邀请人: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东吴港区1号 联系人:林航(手机:15892017624)
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