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各单位: 我司现需将2020年港机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进行外协承包,承包时间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项目详情附后,请予以支持。 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设备部 2019年12月4日 联系方式: 电话:18030336588 0594-5915097 联系人:郑梁 传真:0594-5915075 报价资料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需包括:报价表、近5年相关港口业绩及证明、拟派遣人员清单及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签字时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东吴港区1#,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党群部。 收件人:马春彩 电话:0594-5915069 采用EMS邮寄密封报价形式,封面备注“港机维保报价”。 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17:00前。 第二章 承包工作范围及维保人员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我司运营规划,计划配置6人规模维保队伍长期驻港。如果2020年生产态势良好,可根据维保具体情况酌情临时增加人员抢修或配置8人规模维保队伍长期驻港。工作地点为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东吴港区1号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工作范围为港区内所有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人员配置结构以焊工、钳工为主,报价人若有更优的人员配置方案请在报价文件中提供。 二、承包工作范围 东吴作业区东1#、东2#泊位港区的所有港口机械设备、码头在用的生产工艺设备,包括但不限制于以下设备、装置: 1)港口机械设备:2台桥式抓斗卸船机、3台门座式起重机、1台装船机; 2)水平输送机械:3台斗轮堆取料机、B1-1A/B、B2-1A/B、B3-1A/B、B3-2A/B、B3-3A/B、B4-2、B4-3、B4-4、B5-1A、B4-7、B1-2等带式输送机及其辅助配套系统(带式输送机皮带胶接及滚筒包胶除外,但必须协助带式输送机皮带胶接或滚筒包胶时相应的辅助工作); 3)轨道两侧防风系缆座、锚锭座及车挡、2台100吨汽车衡、1台150吨汽车衡; 4)2部电瓶车,1部叉车、14部5吨轮式装载机、3部卡特9吨轮式装载机、3部柳工履带式挖掘机、2部消防车、2部洒水车、1部吸尘车(包括后期可能增补的流动机械)的辅助维修; 5)卸船机抓斗、门机抓斗及吊钩、装船料斗、装车料斗、移动检修平台; 6)机修车间、工具间起重机、高杆灯、路灯等非主结构件的机械修理; 7)日常生产及辅助工机具;维修、生产等方便、安全的自作工具; 8)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电焊作业、电机润滑保养、辅助吊装; 9)流动机械小修和协助修理(动力部件、主要部件更换修理除外); 10)钢丝绳更换、梨形头制作、作业吊具更换与安装等,应按询价方工艺要求在询价方指导下完成作业施工; 11)车间、仓库等材料的整理、装卸车。港内钢丝绳、废旧输送带的整理、装卸车。其它维修的吊装等; 12)根据现场需要进行应急、抢险、防台等临时性工作; 13)询价方新增的其它机械设备。 承包方工作范围包括以上设备、装置的日常保养、修理、改进性修理(含安装调试)、抢修、临修。 三、工作时间及其他要求: 承包方工作人员采用无生产期间8小时上班制、每周上班6天;有生产期间并且在非工作时间全天候候工待班形式,做好抢修准备。询价方可以根据具体生产情况按照上述做排班计划。 工作时间以8小时/天、26天/人•月计,总工天156天/月,上述以外的时间为加班,询价方以相应时间补休作为加班补偿。补休应提前报备询价方。若承包方人员当月补休天数不够时,询价方在次月将以加班费的形式给承包方结算。加班按每次加班低于4小时(含4小时)算0.5天,每次加班4小时至7小时(含7小时)算1天,每次加班7小时至10小时(含10小时)算1.5天,依此累加计算。承包方对加班费用进行报价。 承包方应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维护、修理的从业经验,确保无相关纠纷(包括诉讼、投诉、争议等)记录。 承包方严格遵守询价方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检修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询价方技术设备部的月、季、年等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组织实施维保工作,统筹安排时间,做到生产有保障、停机做保养、修理要及时。 根据保养及检修工作范围,承包方应合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持人员稳定。人员应有制造、安装或维修的从业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其他要求如下: 1)承包方配置6个人长期驻港,如果2019年生产态势良好,双方可根据维保具体情况酌情临时增加人员,并且不少于下述配置人员(按照一专多能的形式):焊接工5名;安装钳工2名;起重操作工1名(含安全员),承包方派遣的人员应保证至少一人具有起重机械安装维修(Q1)证件。临时增加人员工班及费用按照长期驻港一样计算。 2)电焊工、钳工、起重工等人员应有操作证及中级(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资格证,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含起重机械安装维修Q1证件)给询价方,承包方派遣的人员年龄应在55岁以下的男性(其中45岁以上数量不超过2人或者比例50%,起重工、焊工年龄45岁以下)。承包方应指派至少1名人员负责协调、工作对接等管理工作,该员工应能够使用电脑进行日常办公。 3)以上人员在东吴作业区长驻,由询价方技术设备部根据东吴作业区生产维护工作计划统一派谴工人。承包方各项作业任务均应指派1名人员,负责协调、工作对接等。检修人员接到设备缺陷通知后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所有人员应互助协作,共同完成计划任务。 4)承包方检修人员数量不能满足要求时,询价方将安排其他维修单位协助,承包方检修人员应配合工作。 5)承包方人员因私离港,应事先及时通报询价方,连续一周以上且累计2人以上时,承包方应无条件补充派谴相应人员到港,避免出现维护人员空档,影响生产作业。 6)工作范围以生产设备的修理和保养为主,其他工作安排应遵从此要求。 四、双方职责 1、询价方职责 (1)负责制定分项、日、月、季、年度设备保养修理计划,提供保养修理工艺技术方案、安全措施、验收办法、检查标准等。技术设备部负责作业区的工作计划、技术方案、验收办法等。建立维护保养工作记录台账。 (2)负责对承包方保养和检修的质量及安全管理、文明生产的检查、验收、考核。 (3)对承包方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进行管理,并且在当班进行逐项检查确认。 (4)审核承包方上岗人员岗位规范、工作标准、人员资质及承包人内部管理制度。 (5)负责向承包人提供设备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安装、调试、产品说明书、图纸、规程等。) (6)负责提供检修及保养工作所需的工具、对讲机及所有材料、办公电脑/用品、工具仓库和办公候工场所。 (7)负责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提供维护维修工作的培训便利条件。 (9)技术设备部负责统筹委派承包方驻港人员,并免费安排宿舍,餐饮费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0)承包方派遣驻港人员交通可以按照询价方员工接送车辆的时间点进行免费接送(莆田及福州),员工接送车辆时间节点以外的接送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2. 承包方职责 (1)承包方作为检修保养单位,配合询价方生产管理,自觉遵守询价方生产调度、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治安保卫、消防、物资材料管理等管理制度,承包方应同询价方签署《安全管理协议》。承包方应遵守询价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不得出现违规的行为;一旦发现承包方有上述行为的,询价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方赔偿询价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承包方驻港维修人员(含临时增加人员)及车辆需提前2天报询价方安全质量部备案,并办理相关通行证件(含定期登轮许可证),费用自理。负责健全机构和制度,确定负责人和安全员。人员变更应提前1周通知询价方。 (3)承包方应接受询价方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4)做好质量控制和自有机械设备(如有)的维修保养。保证使用安全、可靠。 (5)承包方人员应着装统一,便于识别。配置符合安全及劳动保护、职业健康规定。劳保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索、劳保鞋等)由承包方自带,并且应符合询价方劳动保护管理要求。承包方应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并按规范使用。其他的劳动保护用品由询价方按照配额发放,超出配额的自行解决。 (6)合理组织人员,建立员工档案(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工种、技能等),报询价方安全质量部备案,并办理相关证件(费用自理)。负责健全机构和制度,确定负责人和安全员。人员变更应提前1周通知询价方,变更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种资格证书复印件给询价方。 (7)按询价方的月、季、年度计划及零星抢修要求(包括事故抢修及临修),制定相应的保养修理计划,按设备缺陷分类管理规定的时间进行保养修理工作。做到保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8)按照询价方要求,建立维护保养工作记录台账,并提出设备(系统)改进建议。 (9)实行周工作计划制度,每周五将保养修理计划及执行情况报技术设备部。 (10)负责编制承包方保养修理工作所涉及的材料和备品备件计划并报技术设备部。 (11)负责对承包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现场作业的内部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在施工维修保养过程中造成询价方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承包方须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维修保养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人身伤害保险、意外险或其他规定的保险,承包方应做好合格的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若承包方人员在施工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除由询价方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12)承包方应妥善自行处理与员工之间发生的劳动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事故、侵权纠纷、人身伤亡事故、劳动争议等,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询价方造成损失和费用,由承包方赔偿给询价方。 (13)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对不安全情况的分析、记录并形成书面调查分析报告交询价方审查。 (14)承包方不得单方面将工作内容转包给第三方。 (15)爱护询价方的工器具、设施、设备,如人为损坏、丢失,应由承包方予以赔偿。合同终止、人员变动或询价方要求时,应交还询价方。达到报废条件按照询价方要求以旧换新。 (16)参加询价方组织的培训学习,并且达到考核要求,否则询价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委派合格人员进行替换。 (17)承包方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询价方有权根据安全质量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五、管理目标 1、承包设备维护保养目标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目标值 | 安全管理 | 1.人身死亡事故 | 次 | 0 | 2.人身重伤事故 | 次 | 0 | 3.承包人责任设备损坏事故 | 次 | 0 | 4.人身轻伤 | 次 | 1 | 5.属承包人责任的设备故障 | 次 | 1 | 6.人员持证上岗率 | % | 100 | 7.习惯性违章、操作性违章 | % | 0 | 8.承包人使用的起重工具、电动工具、安全用具定期检验合格率。 | % | 100 | 维护保养(非询价方条件下) | 1.日缺陷消缺及时率 | % | 98% | 2.月度缺陷消缺率 | % | ≥98% | 3.月度重复缺陷发生次数 | 次 | ≤2 | 4.临修、项目修理完成率 | % | 98% | 5.临修、项目修理验收合格率 | % | 98% | 6.按照计划做好设备保养 | % | 100% | 7.及时申报需要的修理材料和备件 | % | 100% | 文明检修 | 工完料净场地清、标志齐全、垃圾废料在指定地点分类排放 | 次 | ≤3 |
2.月度考核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求 | 考核 得分 | 1(20分) | 按期完成保养计划 | 要求按期完成,因承包方原因,未按期完成保养目标计划的每台设备扣5分。每个点扣0.5分。 |
| 2(30分) | 日常维修保养 | 及时到达现场,超30分钟未到现场扣1分。 维修保养质量: a 无同样问题返修,三次生产时间内返修,每次扣1分; b维修水平不够造成重复修理每次扣1分; c维修质量不到位,造成机器损失确认责任10000元以下扣2分,损失确认责任10000—20000元扣3分,损失确认责任20000—50000元扣5分,损失确认责任50000—100000元扣8分,确认责任100000元以上扣30分。 d保养润滑检查出现疏漏,每点扣1分; 3. 及时申报需要的修理材料和备件。 未及时申报,造成故障加剧或引起生产脱延,每次扣2分。 |
| 3(20分) | 应急抢修 | 因承包方原因,未及时修理影响生产每天扣5分。 因承包方原因,当月出现第二次未及时抢修影响生产为0分。 |
| 4(20分)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按照港区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且按照以下条款考核: 登高不戴安全带,每人扣1分。 不戴安全帽,每人扣1分。 违章作业,每人扣2分。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每人扣10分,责任人扣20分。 |
| 5(10分) | 文明生产 | 维修作业现场不整洁扣1分。 更换废旧零件未及时交还、油污废物未消除扣1分。 态度恶劣,不服从调派,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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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考核扣分原则上不超过分项总分。以90分为基础,每低1分,询价方有权直接扣减当月承包费1%。 3. 日常考核和单项考核:询价方对承包方的日常或单项的保养和检修工作完成后,当班进行逐项检查确认。按照本条第1点,制定考核标准。日常考核和单项考核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4. 劳动纪律考核 (1)承包方人员未按照规定人数要求及时派遣到港,从第3日起,每日按照人民币300元/人•天标准直接扣减承包方应得费用,从第5日起,每日按照人民币500元/人•天标准直接扣减承包方应得费用。 (2)承包方人员未按照询价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出现脱岗、早退、迟到等,按照人民币50元/次•人标准直接扣减承包方应得费用。 (3)承包方人员请假按照人民币300元/次•天扣除费用,年累计超出10天以上的请假按照人民币500元/次•天标准直接扣减承包方应得费用。 六、付款方式及保险: 承包总额含人身保险,承包方自行承担费用投保,保险金额不少于60万/人。承包方应保证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者人身伤亡事故,由承包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若因此给询价方造成损失和费用,则由承包方赔偿给询价方。 合同期内的每月开始5个工作日内,按照管理目标的考核办法完成考核,每月15日—20日支付前一个月考核后的全额费用(即按月结清)。承包方应在第1个月结算时提供保险单据扫描件;月承包费支付前,承包方应提供当月实际支付额100%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承包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如承包方在年度内每月考核均合格要求,且双方对合同执行均满意,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合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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