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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工程2020年工程车辆维修保养年度承包询价文件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各单位:

我司现需将2020年工程车辆维修保养工作进行外协承包,承包时间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项目详情附后,请予以支持。

   

         

 

 

福建湄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设备部      

2019年12月3日   

联系方式:

电话:18030336588  0594-5915097       联系人:郑梁

传真:0594-5915075

报价资料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需包括:报价表、拟派遣人员清单及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签字时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东吴港区1#,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党群部。

收件人:马春彩          电话:0594-5915069

采用EMS邮寄密封报价形式,封面备注“流机维保报价”

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17:00前。

 

第二章 承包工作范围及维保人员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我司运营规划,计划配置2人规模流动机械设备维护人员长期驻港,工作地点为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东吴港区1号。人员配置结构为中高级维修人员1名,中级维修人员1名。

二、维护设备明细如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台量

备注

1

山推装载机

SL50W

4


2

装载机清扫器

SL50W/XG951H

3

含新增一部

3

山推装载机

SL53H

2


4

柳工挖掘机

CLG922D

2


5

卡特装载机

CAT972H

2


6

厦工装载机

XG951H

1


7

厦工装载机

XG956H

4


8

洒水车


3

含拟新增一部

9

消防车


2

含新增一部

10

真空吸尘车


1


11

叉车

3

1


12

轮式挖机

B75W-9

1


13

装载机

5

2

拟新增二部

14

雾炮车


1

拟新增一部

注:承包方承揽询价方设备的维护工作,文中所述询价方设备是指上表中的29台机器,包括后期可能增补的流动机械。

三、双方职责

 1、承包方负责询价方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承包方负责询价方设备的日常保养,应当分别按照询价方提供的山推装载机、柳工挖掘机、卡特装载机、厦工装载机、洒水车、消防车、真空吸尘车、叉车的维护保养手册要求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变速箱、液压系统、底盘系统等的油料和滤芯的检查更换。询价方提供的油料和滤芯是厂家指定的专用配件。

2、承包方负责定期保养,保养中遇到的故障问题由承包方负责解决。

3、询价方设备用于港口作业,承包方负责询价方流动机械设备设备的检修维护,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提前排除隐患,从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生产。为便于考核和车辆定期检查的监督,特制的附件2-1、2、3、4。

4、保养维护的定义是指:设备的日常维护(包括各项定期工作,如周检、月检、季度检等)、保养、消缺、抢修(包括故障检修)、各种整改、调试、定期试验等工作,及时处理以上设备出现的突发性临时故障,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满足作业的需求。包含经过设备使用方及维修方确认的机器进行发动机、变速箱、变矩器、高压油泵、主传动、主泵、主阀等需要十个实际工时以上的大修部位。超过约定时间的(见附件1),每单扣除200元维修费用。注明:协议中所提到的故障处理周期,必须建立在询价方提供维修配件、维修场地等条件(承包方提供基本的一套扳手和套筒),因以上原因、运输和自然因素造成的维修周期延长,承包方不负责任。抢修中,询价方必须将设备转移到固定维修场地进行维修,若维修场地或维修条件处存在安全隐患,承包方有权利拒绝该项工作。

5、由于卡特装载机属于高端设备,承包方只负责询价方卡特装载机的保养和日常维护,对于处理不了的故障由询价方负责找卡特维修商处理。对于询价方设备的维修,空调疑难故障、轮胎的维修与更换、高压油泵的校检等由询价方处理,承包方配合。

6、询价方给承包方工作人员提供宿舍一间,以便承包方工作人员工作和休息;承包方工作人员可在询价方餐厅用餐,餐费自理。承包方派遣驻港人员交通可以按照询价方员工接送车辆的时间点进行免费接送(莆田及福州),员工接送车辆时间节点以外的接送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7、承包方提供两名服务人员负责询价方的工作。服务人员长住询价方单位,履行抢修、检修和保养等义务;为确保询价方设备尽快修复,承包方需根据工作需要和询价方安排,承包方会随时增派维修力量作为后备支援。承包方工作人员采用无生产期间8小时上班制、每周上班5天;周末及非工作时间全天候工待班形式,做好抢修准备。询价方可以根据具体生产情况按照上述做排班计划。

8、承包方在施工维修保养过程中造成询价方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承包方须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维修保养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人身伤害保险、意外险或其他规定的保险,承包方应做好合格的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若承包方人员在施工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除由询价方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9、承包方不得无故拖延维修时间,不得拒绝维修。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延误维修的,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方必须保证挖机100%的出勤率,山推和厦工14台装载机80%的出勤率,并且以上出勤率建立在配件到位,无其他特殊原因(例如台风、机器在船舱等危险位置)的基础上,经双方判定,如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每次按200元从维修费中扣除。

10、承包方人员未按照规定人数要求及时派遣到港,从第3日起,每日按照人民币300元/人•天标准直接扣减承包方应得费用,从第5日起,每日按照人民币500元/人•天标准直接扣减承包方应得费用。承包方人员未按照询价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出现脱岗、早退、迟到等,按照人民币50元/次•人标准直接扣减承包方应得费用。

四、其他

1、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询价方所有规定,承包方作为检修保养单位,配合询价方生产管理,自觉遵守询价方生产调度、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治安保卫、消防、物资材料管理等管理制度,承包方应同询价方签署《安全管理协议》。承包方人员若严重发生违反法规事件,询价方有权要求辞退违规、不称职人员。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包方负相应的责任。

2、双方若发生矛盾或纠纷时,应本着平等互让、协调解决,如协商无果,可由询价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3、承包方在维修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废料废品应日产日清,现场应彻底清理干净。清理的垃圾应按照询价方的要求统一堆存,不得随意堆放在询价方的其他区域。未按照规定及时清理垃圾的,询价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

4、承包方应保管好询价方提供的工器具、材料、备件等,若发现丢失、故意损坏等情况,承包方应照价赔偿。对不合格、不达标的工器具,承包方有责任及义务提出更换,询价方经确认后,应当予以更换。对因使用不合格工器具造成的损失、损伤,承包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五、付款方式

合同期内的每月开始5个工作日内,按照管理目标的考核办法完成考核,每月15日—20日支付前一个月考核后的全额费用(即按月结清)。承包方应在第1个月结算时提供保险单据扫描件;月承包费支付前,承包方应提供当月实际支付额100%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承包时间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如双方对年度维保合同执行均满意,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合同1年。

如需更多询价资料,请联系郑梁先生(联系方式:18030336588  0594-591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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